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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別留我一人面對風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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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場女人之間的戰爭劍拔弩張,火藥味十足,卻又柔和得像是四月的湖水,但,這就是女人的對戰方式。顧凡景十分看不慣秦雅霏那副惺惺作態的模樣,但礙著是安姨的生日,也不好同她硬碰,只能告訴自己要忍耐。

她才不是怕了她,四年前沒有,四年後的今天也沒有。以前是她傻,識人不清,誤把陰險狡詐的狐貍當成了溫柔可親的綿羊。

但現在的顧凡景可沒有那麽好欺負,四年的時間改變了很多,當然也包括了她自己。是,她是比不上她沈著、心思深沈,也比不上她一副容人的好耐性,更是比不上她大敵臨陣仍能鎮定自若。

而論手腕,她也更不是她的敵手,她那麽狠,連自己的孩子都可以殺死,單單是這一點,就讓顧凡景“望塵莫及”。

也許自己唯一一點能比得過她的就是年輕吧,因為年輕才不怕輸,因為年輕才能胡作非為,有那麽多被原諒的機會,只因為一句不懂事,就可以被額外豁免。甚至,是因她的身份和身世,陳以恒才能那麽縱容她。

可是,凡景寧願不要這樣,被當作小孩子一樣,因愛生妒變成了無理取鬧、恣意妄為。

“小景,怎麽不帶你男朋友來家裏啊?”

“哦,只是相親對象而已,並不是什麽男朋友,況且,安姨的生日,有外人總是不好的。”意有所指。

但安姨聽秦雅霏說男朋友,倒來了盡頭,一直追問凡景,兩個人認識多久了,對方條件怎麽樣,什麽時候領來給安姨看看。凡景頭有些大,無力地解釋,安姨自然是不會相信,以為她是害羞。

秦雅霏一直保持著親和的笑容,但在凡景看來,那便是嘲諷和冷笑。並不是她小人之心,想當初自己不就是這樣上了她的當嗎。

安姨也不喜歡秦雅霏,一是因為陳老和陳以恒鬧僵便是因她而起,二來,她覺得還是顧凡景天真可愛,不世故矯飾。其實作為一個傭人她本是沒有資格來評斷誰有資格做陳家的女主人,可還是對秦雅霏好感不起來。

現在這孩子回來了,可還是和四年前一樣的執拗。其實陳以恒把顧凡景趕走之後,他有多內疚安姨都看在眼裏,陳以恒的性子越來越沈穩,也越來越不愛說話,好像自從凡景走後笑的更少了。

“安姨,你說我把她送走到底對不對?她一個人在國外該怎麽辦呢,她那麽害怕一個人,膽小怕害,尤其是怕打雷,每次都要縮在我懷裏才會罷休。可若是她不走,雅霏那裏……孩子沒了,她難過都要死掉,我知道,小景並不是故意的,可我還是把她趕走了,我並不是怪她,我只是希望她好好地生活,她以後的路那麽長,怎麽可以都浪費在我的身上。她還那麽年輕,應該去看看外面的世界,而在我身邊,呵……”那一次,是他喝醉了,獨自一人自言自語,也不需要她回答,只是一個人難過得眼角隱隱泛著淚花。

晚飯過後,顧凡景提出要回家。

“這麽晚了,別回去了,你的房間我一直有留著,住下來吧,明天我找人幫你把東西搬回來。”

“是啊,小景,搬回來吧,你一個人在外面我們還真不放心。”秦雅霏也附和。

“不用了,我一個人,習慣了。”凡景婉拒。

她怎麽可能接受,這不單單是陳以恒的家,也是秦雅霏的家。拖鞋、房間、還有墻上的壁畫,都是秦雅霏的印記。陳以恒,你這樣說,到底有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,你這樣叫我情何以堪。

推開門便往外走,手臂被陳以恒拉住。

“我送你。”

“小舅舅,我說了不用。”她試圖甩開他的手,心裏難過得開始發疼,像是被人捏在手裏,狠狠揉捏。

“聽話。”陳以恒眉頭微微蹙起,顧凡景知道,他這是生氣的前兆,也知道是不容拒絕。乖乖上了車。

陳以恒在車外和秦雅霏說著什麽,只能看得見他的背影挺拔寬闊。秦雅霏笑了笑,善解人意地為他整理了外套的衣領,凡景卻見她笑容裏的那一抹挑釁,別過頭不去看。

秦雅霏有自己的房子,兩個人也並沒有真正的同居,是在顧凡景走後沒多久秦雅霏就主動搬了出去。在秦雅霏看來,還是戀人之間還是保持一定的距離比較好,這樣不僅雙方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間,而且整日膩在一起,會厭,愛情也會變淡。

她對愛情自由一套見解,也知道怎樣抓住一個男人的心。可陳以恒,她真的是越來越不懂他了,就像當初,他可以為了自己不惜同家裏反目,千裏迢迢追到了國外。可秦雅霏有時會覺得,其實他根本就沒有多愛自己,似乎自己只是一個他想要跳出牢籠的借口而已。

可是高傲如她,怎能容許被利用,怎能容忍這樣一個優秀的男人不愛她?所以即便是不擇手段,她也要贏,因為她從沒輸過。

九月的江寧,天氣像是小孩子的臉,說變就變。剛剛還好好的天氣,此時卻已經電閃雷鳴,狂風暴雨。

車在巷子口停下,附近沒有便利店。

“小景,家裏有沒有傘,你先把鑰匙給我,我上樓拿傘再來接你。”

“可是小舅舅,我害怕。”陳以恒見凡景那般無助的樣子,心霎時柔軟酸澀起來。揉了揉她的發頂,連語氣也溫柔許多:“那怎麽辦,最近的便利店離這裏有多遠,不然我們去買傘,好不好?”

銀色的閃電,劃破夜空,“轟”的一聲,凡景便一下子紮進了陳以恒的懷裏,瑟瑟發抖。

她並沒有說謊,她真的好害怕。在國外的四年,每到雷雨的天氣,她都會蒙著被子,整晚都不敢安睡,想到窩在陳以恒溫暖的懷裏,想到枕著他的手臂聽他柔聲安慰說不怕,自己就真的不怕了。

可是那時卻是一個人,沒有人知道她是多畏懼,多惶恐,只能一個人躲在被子裏瑟瑟發抖,滿面淚痕。暗夜裏的眼淚格外閃亮,不知,多少個這樣的夜晚,自己徹夜未眠,流淚到天亮。

仿佛又回到了從前,陳以恒溫柔地安撫她,一下一下地拍著自己的後背,說:“不怕,不怕啊,小景,我在呢。”

暴雨沒有停歇的趨勢,無奈凡景又拉著他不放,他只好脫下自己的外套,撐在頭頂,兩個人冒著瓢潑大雨,踏著簇簇水花,跑上了樓。

外套幾乎全都籠在了凡景的頭上,於是陳以恒整個人便成了落湯雞,濕答答的從頭到腳都在滴水。頭發亂亂的,有幾縷碎發落在額前,倒有些淩亂不羈的性感,比平時少了那麽幾分沈穩和嚴肅,倒顯得年輕了好幾歲。

其實陳以恒並不老,三十歲的男人才剛剛邁入黃金時期,只不過是平時給人的感覺過於沈穩,才失了那麽幾分活力的。可又想想,二十二歲,便中途輟學,接手恒遠,怎麽可能還會像同齡的年輕人一樣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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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一個人也很好啊,反正我是這樣認為,兩個人有兩個人的甜蜜,一個人也有一個人的自在。不是單身主義者,卻單身了二十年。並不是不期待愛情,只是害怕戀愛。唉,說起來都覺得自己有些怪,也不是沒有遇到讓自己怦然心動的人,只是因為自己的膽怯不敢去嘗試,我因為他傷心快樂,卻是酸澀的幸福。真好,還有這樣一個人,讓我在這麽遠的這裏都可以惦念,真好啊。11.11,唯一的,一生一世,快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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